記者蘇建銘/綜合報導小確幸來敲門了!110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3批退稅總金額達2.6億元,符合第3批退稅案件共1.7萬餘件,平均每件退1萬5294元,今(30日)撥入民眾指定金融機構、郵局帳戶。1.7萬民眾年前先領退稅小紅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本批次退稅對象為納稅義務人111年5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間,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繳稅或不補不退及111年7月1日以後逾期申報,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之案件。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結算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今日會直接撥入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採現金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受退稅人可於112年3月3日前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另退稅金額未滿5000元者,亦可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印章,至臺灣銀行臺北市各營業單位兌領現金。臺北國稅局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至ATM操作辦理轉帳退稅,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