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43歲男子林大安,5年前冒充科技公司老闆,鎖定小模誆稱願意包養,待小模上鉤後,再以偷拍的性愛影片威脅被害人介紹閨密「抓交替」,去年7月遭判刑14年7月定讞。但他在交保上訴期間持續犯案,今(4)日再被台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偽造有價證券、恐嚇、詐欺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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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安偷拍、恐嚇小模,遭重判14年7月,但他在交保上訴期間持續犯案,去年7月再遭警方逮捕。(圖/翻攝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刑事局去年接獲一名20歲小模報案,指接到林嫌一封「簡易養」的電子郵件,林表示因工作忙碌無暇交女友,每月只要陪睡2至3天,就有30萬元的包養費。小模依約前往商討後,林嫌隨即帶她到賓館發生性關係。
不料,小模事後發現拿到的是芭樂票,更惡劣的是林嫌聲稱偷拍了性愛影片,威脅她要介紹好友供其作為下次犯案對象,否則將公開私密影片,小模不堪恐嚇,導致閨密也受害,令她身心俱裂、自責不已。
據《蘋果日報》報導,有被害小模不堪壓力因此尋短,幸好最後被救回一命,另有被害小模忍受不了壓力決定報警揪狼,但也有被害小模被檢警找到後,不願出面做筆錄提告。警方調查發現,林嫌5年前就以相同的手法犯案,遭法院重判14年7個月,卻利用交保上訴期間,持續犯案,最高法院去年7月19日駁回上訴定讞。
昨台北地檢署認定林男用同樣手法對另8女伸狼爪,再依妨害秘密、偽造有價證券、恐嚇、詐欺得利等罪將他起訴。
(中時電子報)
▲林大安偷拍、恐嚇小模,遭重判14年7月,但他在交保上訴期間持續犯案,去年7月再遭警方逮捕。(圖/翻攝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刑事局去年接獲一名20歲小模報案,指接到林嫌一封「簡易養」的電子郵件,林表示因工作忙碌無暇交女友,每月只要陪睡2至3天,就有30萬元的包養費。小模依約前往商討後,林嫌隨即帶她到賓館發生性關係。
不料,小模事後發現拿到的是芭樂票,更惡劣的是林嫌聲稱偷拍了性愛影片,威脅她要介紹好友供其作為下次犯案對象,否則將公開私密影片,小模不堪恐嚇,導致閨密也受害,令她身心俱裂、自責不已。
據《蘋果日報》報導,有被害小模不堪壓力因此尋短,幸好最後被救回一命,另有被害小模忍受不了壓力決定報警揪狼,但也有被害小模被檢警找到後,不願出面做筆錄提告。警方調查發現,林嫌5年前就以相同的手法犯案,遭法院重判14年7個月,卻利用交保上訴期間,持續犯案,最高法院去年7月19日駁回上訴定讞。
昨台北地檢署認定林男用同樣手法對另8女伸狼爪,再依妨害秘密、偽造有價證券、恐嚇、詐欺得利等罪將他起訴。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