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千萬遺產全給看護 子女不滿提告遭駁: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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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80多歲的林姓老翁,由於晚1人獨居,僅由1已取得台灣國籍的50餘歲黃姓越南女子照顧,後2人日久生情,老翁感嘆小孩不照顧,因此將積蓄630萬元與1房無償贈與給黃女,未料老翁往生後,子女發現財產不見,怒告黃女涉嫌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檢察官調查後,認為2人是真愛,不起訴處分。

《蘋果》報導,林翁雖與子女同住一棟大樓,子女卻鮮少照顧他,後他認識了來台多年並取得身分證的越南籍黃女,並因黃女時常照顧他,2人不僅墜入愛河,還決定同居,林翁並因此將自己名下的房子、畢生積蓄630萬元全部無償贈給黃女,並於2015年立下遺囑,表示為感謝黃女悉心照料,願意將積蓄與房產無條件過互給黃女。

2018年4月間,林翁因病去世後,黃女拿著遺囑辦理公證,而公證人通知林翁子女時,他們才發現老父將遺產全給了黃女,但子女認為黃女僅是照顧父親的看護,且遺屬上簽名與老父生前不符,因此對黃女提出偽造文書與業務侵占告訴。

黃女則供稱,他不是看護,是林翁的女友,且遺囑為林翁親自撰寫,是2015年林翁因得了鼻咽癌,想給黃女保障,才將財產過戶給她,但錢主要是用以生活與醫療需要。

檢察官傳喚辦理過戶的代書、公證等人後,認為黃女與林翁間非單純看護關係,2人不僅同居,更準備登記結婚,因此採信黃女說法,將黃女不起訴處分。

中時電子報 柯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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