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醫大生山難訴國賠 消防隊無過失免賠266萬多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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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7年前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53天後才被找到遺體,張的父母訴請國家賠償;一審認定南投縣消防局誤判失蹤地點、虛耗人力等疏失,判決須賠償266萬多元,高院改認定消防局沒有疏失逆轉改判免賠,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最高法院判決南投消防局免賠的原因,是認為消防人員當時有查看那個山谷沒有看到有人滑落的跡象,按照消防人員平均注意義務,並沒有違反善良管理人義務,且張男打電話給女友求助後,隔天一早消防人員上山救援並沒有延誤。

此外,張男打電話的位置由於山區廣大定位不易,消防局獲北市警方轉告基地台位置後有定位搜尋,且後來張男也離開原本定位的位置,最高法院認定南投縣消防局以上三個解釋,認定不須負國賠責任,維持二審判決。

張博崴2011年2月27日申請登山許可後,獨自攀登南投白姑大山, 隔天下午他打電話向女友表示好像迷路,但應可自行走出白姑山,直 到晚間仍未回家,女友電知張的父母,隨後向警方報案。

警消據報後,出動600多人次,展開近年最大規模搜山救援行動, 但經長達51天搜救均無所獲,直到同年4月19日,1名山友入山,在消 防局聲稱已搜過的溪谷,發現張的遺體,身旁還有遺書,張的父母不 能接受這樣結果,提起國賠訴訟。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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