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知名醫美診所院長丁姓醫師被女護理指控,4年前她到丁的診所進行抽脂,丁男竟問她要不要跟著他、要不要幫他生小孩,她提告求償;高院認為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已認為丁男成立性騷擾,丁須賠償25萬元定讞。
被害女子提告主張,她在2015年2月到丁的診所進行抽脂等手術,同年3月間回診時,他趁無人之際詢問她要不要跟著他、為他生小孩,並稱每個月僅能撥1、2天給她,希望她不要爭風吃醋,並稱他與老闆娘無婚姻關係。
丁男還說,一開始看到她就很喜歡,要她為他工作,月薪5萬元,並有意包養我等語,隔月她再次回診時,丁男又對她說,幫忙生小孩的事考慮的怎樣等語;被害女子認為丁的言詞令她強烈感受遭到性冒犯及不適,已構成性騷擾行為。
高院維持台北地院判決,認為被害女子向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出申訴,經該委員會決議性騷擾事件成立,丁男不服提出再申訴,經該委員會決議駁回,因此認定丁男有性騷擾行為,須賠償被害女子25萬元精神慰撫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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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