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家驚見裸女沐浴!屋主氣炸提告「她還穿我衣褲」 被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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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男子日前返家時發現浴室有女子裸身沐浴,男子發現後請她立刻離開,但女子仍恣意梳洗還穿走他的衣褲,男子氣的提告。法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將女子判刑6月,可上訴。

童姓女子闖入住宅洗澡還竊取衣物被判刑6月。(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在2021年8月6日返家時,發現童姓女子脫光在他家中洗澡,氣得要她立刻離開,但童女不於理會直到梳洗完畢,甚至換上張男的上衣跟長褲,氣的張男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童女辯稱因為跟對方有糾紛,當天是要前往道歉,發現人不在家但大門未鎖,所以才會先進去等他,事後跟他道歉並借浴室洗澡,因為自己的衣物全濕,所以才會借了他的衣褲,想說洗乾淨後再返還。

但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童女說法,認為她四肢健全、有謀生能力,卻不思以正道取財,恣意竊取他人的財物,不尊重他人財產法益,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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