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林秉樞被控施暴立委高嘉瑜,一審遭判刑合計2年10月。二審高院今天針對是否繼續限制出境開庭訊問,林秉樞說因病服藥不會逃亡,請求解除,法官訊後諭知15日起延長限境8個月。
林秉樞。(圖/中天新聞)
林秉樞庭上表示,身體不好,有高血壓及高血糖,有看醫師,目前一天要打2次胰島素,約3天到4天須赴醫院,且疑有洗腎需要,並靠各種藥品維持生活,不會逃亡,請求法官解除限制出境及出海。
林秉樞表示,父親1個月前在台北摔斷腿,他在台北、台中來回奔波照顧相當疲憊;他知道自己的案件是社會矚目案件,知道外界對他評價為負面,他也相當後悔,以他目前身體狀況及處境,聲請將限制住居地,由台中變更為新北市。
公訴檢察官則說,林秉樞的慢性病不管在台北或台中都可以治療,且如果變更限制住居處所,讓他一人獨居在新北市,因該房屋並沒有管理員,擔心林男一人獨自居住有問題,建議法官維持讓林限制住居在台中。
法官休庭15分鐘後,經合議庭評議,當庭諭知從15日起對林秉樞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至於限制住所變更部分,將另行評議。
至於下次開庭時間,定於30日進行準備程序,而是否傳喚被害人高嘉瑜,及高女是否出庭等,目前尚未確定。
全案緣於,林秉樞與高嘉瑜原本是男女朋友,但林涉嫌施暴女方,檢方起訴林男。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林秉樞行為觸犯多項罪名,包含妨害秘密罪判4月徒刑、妨害名譽罪6月徒刑、傷害罪8月徒刑、妨害電腦使用罪5月徒刑、強制罪6月徒刑、恐嚇罪4月徒刑及偽造文書罪有7罪,共13罪判處計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