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藝人馬國畢日前酒後駕車遭警方攔查送辦,事後馬國畢道歉坦承犯了「低級錯誤」,台北地檢署今天(17日)做出緩起訴1年處分,條件是要繳交國庫4萬元。
藝人馬國畢11日酒後駕車遭警方攔查送辦。(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馬國畢10日晚間因跟友人餐敘酒後駕車,於11日凌晨在建國南路、忠孝東路口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馬國畢複訊後被諭令無保請回,他步出地檢署時對社會大眾道歉,坦承「犯了一個非常低級的錯誤」。
台北地檢署今天對馬國畢做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限1年,條件是必須繳交國庫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