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邁的姑丈竟對年僅13歲的姪女伸出狼爪、性侵五次,姪女向同學求救,經老師報警才揭發此事。事後男子與姪女父母親和解,姪女還在法庭上替男子求情,表示姑丈對她疼愛有加,「不願看到姑丈被關」。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該名男子8年2月,可上訴。
事件發生於2016年,當時少女年僅13歲,寄宿於姑丈位於高雄市林園區的家中,該年5月中旬、某週末凌晨三時許,男子潛入姪女房間,不顧姪女反抗、強行撫摸其胸部及下體得逞。同月底,男子五次趁凌晨、姪女熟睡時再度潛入,強行脫去姪女的褲子及內褲,並壓制其身體和手腳,以生殖器強行插入姪女的下體磨擦抽動。
少女事後向同學傾訴,經同學轉告老師後,才揭發此事。該男子到案後坦承不諱,也與少女父母親各以50、40萬元和解,少女在法庭上也多次以「姑丈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願意原諒他、不願看到他入監服刑」為由,請求法官輕判。
法官在法庭上痛斥男子身為少女的親長輩,本應予以照護、看顧,案發時少女年僅13歲,才念國中,青澀懵懂,正是需要成人扶助成長,探索、認識世界之的年紀,男子不顧長輩的身份、強制對少女猥褻、性交,使少女因此身陷無助及恐懼。但法官認為,男子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少女及其父母達成調解,並給付賠償金,有努力填補其犯罪所生損害之誠意,最後判其8年2月,全案可上訴。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中時 袁庭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