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候選人抽完籤後,便如火如荼為競選旗幟貼上序號在街道上隨風飄揚,要加深選民印象,但這些旗幟已違反規定,也引起民眾反感,苗栗市長邱炳坤指示清潔隊,嚴格取締違規廣告物,23日已拆除上百面競選旗幟。
市公所日前依苗栗市廣告物管理條例規定,發文告知苗栗市內各候選人,自25日上午8點起才開放懸掛競選廣告物,且須於投票日後7天內自行拆除。環保稽查員表示,日前只要在路上看到偷跑的競選旗幟,便立即致電給候選人,要求他們自行拆除,卻未見任何動作,因此自22日起全面強制拆除並沒收。
環保稽查員表示,要在市區內懸掛選舉廣告物,需提交申請書與保證金,其中里長5000元、市民代表1萬元,而縣長、市長、縣議員、中央級民代候選人需繳交3萬元。懸掛廣告物禁止使用膠帶,要用鐵絲綁緊固定,且市區橋梁、陸橋、地下道上方安全護欄、南苗三角公園、苗栗火車站前廣場周邊,皆禁止懸掛,也不能掛在行道樹、公園植栽上。
清潔隊長孫春明強調,若發現違規或提早懸掛,除強制拆除外,更會沒收保證金,他呼籲各候選人勿心存僥倖,並要遵守規範,不得影響交通與路人安全。
中時 何冠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