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侵害人權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16日親上火線提出說明表示,科技偵查法是為了讓執法人員有科技的新興工具來依法查證、偵辦犯罪,這才是保障一般的公民,所以科技偵查法是犯罪偵查工具不是偵防工具。
科技偵查法引發為何不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而是另外立法,及侵害一般民眾隱私的爭議。
蔡清祥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要監察的對象還有內容無法涵蓋新興科技,例如無人機或GPS等,所以要用特別法的方式再做規範,其他國家沒有對這些工具立法但是都在做了,台灣要比其他國家更嚴謹,用特別法來讓大家遵循。
蔡清祥強調,科技偵查法不是要對一般人實施的,而是要對犯罪嫌疑人,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一定的範圍對象才可以做的,並非如外界的說法是要針對全民。至於被抨擊為「警察國家」,蔡清祥說這是刻意扭曲,科技偵查法是讓執法人員有科技的新興工具來依法查證偵辦犯罪,保障的是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