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心瑀/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女子跟男友同居,先前回家時覺得疲累,於是拒絕了男友的求歡,沒想到竟然遭到拖地撞頭,全身都是傷,最後還被強脫褲子指侵得逞;警方到場時,女子的外褲遭到脫去,人則是坐在地上哭喊 「不甘心啦!」
據悉,這起事件發生在2020年6月30日,當天下午約2點時,內湖區一處民宅內傳出女子尖叫的聲音,將附近鄰居嚇壞;警方到場後看見衣衫不整的女子,其送醫檢查後發現後腦勺跟身上都有傷痕,一問之下才得知是男友下的手。

女子表示,當天回家的時候,就看見男友僅穿一條內褲坐在客廳,然後開口就要求進行性行為,但她表示自己很累、很熱拒絕,隨後竟然被一罐2公升的礦泉水淋頭,接著整個人就被拽到地上指侵,男友還拿碰過下體的手抹她嘴巴。
對此,男友則稱是女友先約他見面的,而且過程中還換上情趣內衣,一開始用手指進行性行為,但女友中途提到某筆土地買賣,要求200萬的錢來裝修房子, 他說了沒錢之後,兩人就開始吵架,最後演變成潑水、互相傷害。
法官在審理時認為,女方身上確實有傷痕,而且附近鄰居也聽到叫喊聲,得以證明女子確實遭到施暴,至於情趣內衣一事,男子每次出庭講的證詞都不太一樣,而且就算女子穿了情趣內衣,也不代表就是同意性交,於是判處男子3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