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走上街頭宣導9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但大執法5大項目中,3條罰車、2條罰人,引起部分網友不滿,在徐國勇臉書留言,還有人嗆,行人罰3百,車輛罰破千,重罰駕駛、輕罰行人,有哪個行人會理你?
徐國勇今天上街頭宣導加強取締重點路口執法,5大重點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不料,許多駕駛人不滿,在徐國勇臉書留言,說台灣有些人過馬路走斑馬線時,是用散步滑手機!因汽機車都得讓!
也有網友說,友善道路,行人優先很好。大部份開車的人現在經過十字路口、斑馬線都會減速禮讓,但只有重罰開車的人,卻輕罰行人、騎腳踏車的人,根本不能徹底解決問題。試問如果開車的被行人撞上,是車子倒楣?沒禮讓嗎?還是行人違規?
網友留言意見眾多,還有人抱怨,不走人行道的 闖紅燈的行人也很多啊 !很多人把那隻斑馬曬在哪裡, 直接穿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可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紅燈右轉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更將加重處罰。行人沒走行穿線則可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