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日前有民眾趕上班,開車途中意外撞傷小黑狗,卻未停車查看就離去,黑狗傷重死亡,新北動保處獲報調查,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開罰車主3萬元。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日前獲通報三峽區中正路二段與大利路路口處,發現車輛行駛不慎撞傷犬隻,但未下車察看犬隻也未報案,反而肇事離去。民眾通報動保處救援,但受傷犬隻仍傷重不治。
動保處表示,動保處與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肇事民眾車牌號碼,並通知到案說明。車主雖稱當時趕著上班且行駛過程中與左側車輛並行,未注意到犬隻竄至路中不慎撞上。動保處仍依違反新北市動保自治條例對車主開罰3萬元。
動保處表示,由於被撞黑狗戴有金屬項圈卻未植入晶片,因此,動保處在周邊住家、商家詢問,以釐清死亡犬隻是否為有人飼養,如果有飼主卻未使用繫繩且疏縱犬隻,導致飼犬遭撞傷,飼主也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以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處長楊淑方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訂有類似肇事逃逸罰則,也就是使動物受傷害之行為人,未儘速將動物送醫治療,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她表示,民眾行車如遇突發狀況不慎撞傷動物時,應盡快將動物送醫並通報動保處,若置之不理,將會遭受裁罰。同樣的,若飼主有放養犬隻或未使用繫繩使犬隻在馬路亂竄,易發生危險,也會遭受裁罰。(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