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名已婚少婦為了讓夫妻間性生活更美滿,到台北知名整形診所做了多次手術,光是乳暈部分就做2、3次,但老公卻抱怨術後乳暈摸起來好像變平,少婦也覺得2邊乳暈大小不一,控告整形醫師涉嫌業務過失,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今將醫師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20多歲的少婦,去年間曾到整形診所做過抽脂等手術,後來為了婚姻美滿,因此決定再接受乳暈縮小手術。
少婦在乳暈、乳頭進行了2、3次手術後,自己覺得左右2邊的大小不同,老公也說乳頭摸起來感覺變平,少婦認為醫生手術失敗,控告醫師涉嫌業務過失傷害,要求醫師要賠償她到其他診所整形費用,但醫師拒絕。
檢察官依據少婦提供照片,發現除了術後癒合中的結痂外,並無明顯傷勢,加上少婦也無法證明自己因手術留下什傷害,依罪證不足,將整形醫師不起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