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楊姓女子因缺錢花用,今年6月間帶著安姓小妹、陳姓小弟到清水區一家檳榔攤,楊女先持玩具槍喝令店員「不准動」,並由安女負責搜刮店內財物、陳男則負責把風,事後3人被捕,陳男雖辯稱「是被逼迫犯案」,仍被依強盜罪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6月2日清晨,楊姓女子帶著陳姓小弟(39歲),先在彰化縣中正路附近強盜一部小轎車,之後由陳男負責駕車、載著楊女到台中市西屯區接安姓女子(26歲),接著3人共乘1車,沿途尋找犯案目標,行經清水區一家檳榔攤前時,便決定下手。
手持玩具槍的楊女與安女先下車進入檳榔攤,由楊女持槍恐嚇店員「別動」,安女則進入拿走檳榔攤內現金共8300元,緊接著,楊女離去前還取走店內11包香菸,而整個過程,陳男都負責在車上把風、接應。
警方事後獲報並逮獲3人,楊女坦承犯案,而安女、陳男都辯稱「是受楊女逼迫」,且陳男還供稱「事前因為有吃藥,根本記不得過程,只記得有開車、都是聽楊女指示」。台中檢方認為,楊女雖是主導,但陳男、安女明顯有自主意識,卻未趁機離開、還善盡把風之責,明顯是共犯,依強盜罪起訴3人。
中時 林欣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