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騎士昨(18)日行經西屯區上石路時,轉彎時不慎掉落3.5萬元現金。所幸路過曾姓男子拾金不昧,拾獲後立即報警,西屯派出所警員調閱監視器順利聯繫失主將3.5萬元現金發還。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說明,昨日接獲曾姓民眾報案,對方指稱在西屯區上石路拾獲新台幣3萬5,000元現金,請警方協助聯繫失主。員警受理後依規定登記拾得物並開立證明,同步調閱路口周邊監視器畫面。經檢視畫面發現,失主騎乘機車行經該路口時,疑因轉彎導致現金不慎掉落,隨後遭路過民眾拾起。員警依車牌及影像資料聯繫失主到所,經確認遺失金額與數量均屬相符後,將3萬5,000元現金物歸原主。
事後失主將經過發布於社群平台,內容寫道「口袋噴了3萬5000元被好心人送到警局」。友人得知後多以「太扯」回應,並表示「人間處處溫暖,好險在台灣,你人品爆發」。按《民法》第805條規定,拾得人得向失主請求相當報酬,但上限不得超過拾得物價值的十分之一。不過,本案拾得人曾男表示無意請求報酬。

第六警分局特別提醒,民眾外出時應妥善保管隨身財物,尤其騎乘機車時,務必確認財物已妥善收納,避免因不慎掉落造成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