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基隆市議員張秉鈞涉嫌詐領助理費6月21日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檢察官11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法院16日裁定張秉鈞和父母張錦煌、陳瓊茹今天起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和通信。
基隆市議員張秉鈞涉嫌詐領助理費,法院16日裁定張秉鈞和父母張錦煌、陳瓊茹今天起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和通信。。(圖/取自張秉鈞臉書)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指出,3名被告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都尚未消滅,仍有繼續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
基隆地院6月21日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張秉鈞經訊問後,部分坦承、部分否認犯行,張秉鈞所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可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嫌疑重大,其中貪污治罪條例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且有高度逃亡可能性。
法院表示,張秉鈞在聘任公費助理部分均辯稱不知情,一切聘用除由他聘用的少數助理外,其餘都由父母親負責,尤其此案重要證人部分,張秉鈞辯稱全然不知情,與證人所述不完全相符,尚待檢察官傳喚其他證人到庭,有必要對質釐清,因此不排除張秉鈞有勾串證人、共犯或滅證、偽造證據之虞,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