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中,唯一不認罪的助理「公衛文」王郁文2日於台北地院審理中,維持不認罪主張,並強調是自願捐出加班費作辦公室零用金,捐出去的款項不僅是自行保管,且用途也能自行決定、高虹安無法干涉,檢察官在王郁文這段答辯時不知為何,當庭笑了出來。
王郁文表示,她確實從事助理工作,也真的有加班,依法取得加班費皆可自行運用、並沒有浮報,,而主管財務的助理黃惠玟(小兔、兔姐),向她提議捐贈加班費作辦公室零用金使用,她也同意,高虹安從頭到尾沒跟她提過這件事。
王郁文強調,她領到的加班費是聽從黃惠玟提議自願捐出,且捐出後也能決定零用金用途,法官當庭向她確認,是不是捐出後能決定要買辦公室的什麼物品,王郁文也同意法官的意思。
王郁文整場庭訊堅稱沒有浮報酬金、加班費,對於檢方控訴高虹安藉助理人頭浮報費用作私人用途,她表示薪資申報全委由黃惠玟處理,她不清楚高虹安知不知道相關款項不能作為私用。
高虹安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皆認罪詐領助理費,檢方控訴王郁文與高虹安等5人皆是共犯;王郁文表示,她根本不清楚其他助理的薪資,只專注自己領薪水、加班費的狀況,更沒有參與其他助理浮報加班費的討論,否認為共犯。
檢方控訴,王郁文在明知實際領不到那麼多加班費的單據上簽名,經由主謀高虹安向立法院請到款項,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雖與其他成員沒有串謀,但仍屬同個共犯結構,請求法院傳喚黃惠玟作證,要證明與王郁文溝通申報加班費及回捐的細節。王郁文則聲請傳喚高虹安、黃惠玟作證,北院諭知本案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