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育部長長吳茂昆日前被爆出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未經學校同意拿學校專利到美國開設師沛恩生技公司,今天監察院審查吳茂昆的彈劾案,以13票成立票全員通過彈劾,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此,吳茂昆則強調,自己沒有做不對的事情,整件事「問心無愧」。
監委資料指出,吳茂昆於2015年8月18日向美國加州州務卿申請設立為「美國師沛恩有限責任公司」,吳茂昆為該公司執行業務股東,公司資本總額為1000美元,吳茂昆應出資200美元,占總資本20%,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監委也指出,吳茂昆未經國立東華大學授權或同意,以校長名義將該校綬草研究在美國、台灣申請專利,還讓給美國師沛恩公司,侵害東華大學專利權。
吳茂昆更自己申請東華大學就美國發明專利經費新台幣80萬元,由本人親自核准,而於2016年3月15日匯款新台幣76萬6952元(23340美元)給WSGR專利事務所,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違失行為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
《自由》報導,吳茂昆對監察院彈劾一事表示,還不清楚來龍去脈,但是整件事情他問心無愧,沒有做不對的事情。讓人想起吳茂昆在教育部長下台前,首度赴立法院備詢時,面對卡管以及「綬草」專利的質疑,吳茂昆也曾說出「我是個沒做過錯事的人」。
中時電子報 莊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