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刀劫殺老婦檢方未上訴 凶手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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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工黃元鴻前年到莊姓老婦家安裝電源插座,再持水果刀凶狠刺殺莊婦24刀致死、鋸開保險櫃搶走67000元,台北地院考量黃男當庭向死者家屬下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由於檢方未上訴,高院不能判更重的刑度、19日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可上訴。

2017年11月14日,獨居北市新東街的73歲莊姓老婦,被發現陳屍家中廚房,保險箱被割開,檢警查出被害人善於投資理財,在台灣及大陸擁有不少房地產,多年來住家裝潢水電工程,都交給35歲的黃元鴻處理,因此鎖定黃涉有重嫌追緝。

但黃到案否認犯案,謊稱他與莊婦交情很好,當時莊婦跟他聊天,還請喝酒、喝咖啡,他並稱讚莊婦家的咖啡機品質很好,咖啡很好喝。檢警後來靠著「咖啡渣」突破心防,黃始坦承殺人劫財。

北院考量黃男當庭向被害人家屬下跪道歉,應認為對自己的犯行已有悔意,所為尚未達到罪無可逭、最嚴重之罪,依強盜殺人罪判黃無期徒刑,他不服提上訴,但檢方未上訴。

高院認為北院量刑並違法、沒有撤銷判決的事由,且因檢方未上訴,依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高院不能諭知較北院更重的刑度,依強盜殺人罪將黃男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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