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有些人很忌諱別人叫自己阿姨!一位林女在蔡姓女大生臉書留言,稱她是「21歲阿姨」,而蔡女反私訊祝她母親節快樂,之後林女將對話貼到臉書,罵蔡女是「瘋婆」,蔡女一氣之下提告,法院表示,瘋婆一詞雖讓人不舒服,但基於言論自由,判林女無罪。
一名21歲女大生在社群被叫「阿姨」,氣炸反私訊祝她母親節快樂,竟遭回罵「瘋婆」。(示意圖/pexels)
判決書指出,蔡女表示,之前她在一篇網路文章下留言,蔡女回「別鬧了阿姨」。蔡女說她是「90年出生」。林女又表示,「21歲的阿姨。」蔡女找到林女臉書後,私訊傳了大便圖案,還問她是否生過小孩,稱她是媽媽,祝她母親節快樂。
林女在DCARD上以「高科大這位瘋婆」為標題發文,把蔡女跟她的對話紀錄、個人臉書等資訊貼出來。蔡女怒告林女侮辱,還要求民事賠償。法官表示,蔡女知道林女是20歲女性,問個人生育問題,和性行為、道德觀有高度連結,她卻執意問林女有沒有子女,而林女感受到冒犯也可以理解。
法官說,罵人不會說好話,而生活中負面語詞類五花八門,粗鄙、低俗程度不一,不是負面用詞即構成公然侮辱罪。於此情形,被蔡女自應負有較大幅度的包容。至容忍的界限,依社會通念及國人之法律感情為斷。法官認為,「瘋婆」2字雖有其不雅之處,讓蔡女看到後有主觀上的不悅、不舒服,但考量本案事發始末,認為未達言論自由應予退讓,而應由刑罰之高度強制性予以介入處罰之程度,所以判林女無罪。
【更多CTWANT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