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酸「部長,我們已經洗清行人地獄了!」2男無視紅燈穿過馬路 9秒片釣出警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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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政府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駕駛若不讓行人,罰款加重到最6000元。一位駕駛日前在臉書社團張貼了一支行人任意穿越馬路的影片,並不忘揶揄「報告部長,我們已經洗清行人地獄了,現在連闖紅燈都可以看手機不抬頭。」

2位行人無視紅燈任意穿越馬路。(圖/取自爆怨2公社)

一名網友3日於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貼出一支9秒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內容是在2日上午8時30分左右,2名行人不顧當下號誌是紅燈,竟若無其事低頭滑手機,悠哉地穿越馬路,甚至沒有走在斑馬線上。

畫面一貼出,其他網友看了紛紛表示,「你要感謝失能政府亡國政策,以後變成行車地獄也不無可能,反正政府嗆聲說闖紅燈也要讓!6000抓得到,500超難抓,你覺得哪邊會贏!?」、「重點是還無法檢舉他們,汽機車有牌可以照,行人完全無法可管」、「交通部是叫你禮讓行人,猴子不包含在內...」、「叭下去啊!難得遇到 當然是要把喇叭按到破聲」。

對此,三重交通分隊員警也在底下留言回覆,行人只要走行人穿越線,車輛就要禮讓,如車輛因行人違規不得已,無法停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得對駕駛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至於行人闖紅燈一事,他表示,得依道交處罰條例第78條舉發處罰500元,但行人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雙方依不同比例就有相對的肇事責任,警方會對車輛駕駛和行人雙方都開罰,雙方都要負擔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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