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違法砍伐500棵樹木挨告 法院竟罰他到荒漠「植樹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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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一名男子因為違法砍伐500多棵樹木,被法院判罰到荒漠中植樹,以生態勞動的方式,抵扣其應當返還的違法所得。

男子被法院要求在荒漠中植樹。(圖/翻攝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一則影片,只見畫面中一名男子,在法院人的監督下,來到荒漠中紮蓋防風固沙的草方格,經了解後得知,原來這名男子因違法砍樹被起訴,被法院命令進行生態修復。

根據法院判決書資料,該名馬姓男子在2021年9月,花費5500元人民幣(約2.5萬元新台幣)購買了某農田中水渠兩側的新疆楊(一種樹木),不過他卻在沒有辦理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503棵新疆楊,獲利13萬元人民幣(約58.6萬元新台幣)。

後經專業人士鑑定,被採伐的新疆楊蓄積量為112立方公尺,價值4.49萬元人民幣(約20.2萬元新台幣),公訴機關建議法院判決馬姓男子有期徒刑3年,並處以相應罰金。

雖然馬姓男子無力償還罰金,但法院考慮到其濫伐林木行為相比一般侵犯人身權、財產權的犯罪而言,社會危害程度較低,可以通過替代性責任承擔的方式修復因砍伐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適用緩刑能夠取得更好的裁判效果。

經裁量後,有關單位評估「馬男砍了503棵樹,因為考慮到寧夏當地的地貌特徵和降水量,樹木成活率一般在75%左右,所以協議中約定需要補種755棵樹,兩年後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評估。」

法院經審理後一審判決,被告人馬男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併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約2.25萬元新台幣),繼續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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