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建銘/綜合報導
屏東棒球紅尾隊前外野手王榆銓2021年利用約見女網友機會,將對方反鎖車內強行侵犯得逞,今年1月屏東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將王榆銓判刑3年6個月,面對一審法院判決,剛入選桃園市成棒球隊的王榆銓也自請離開, 承擔自己犯下的錯誤。
屏東紅尾成棒隊王榆銓。(圖/翻攝自臉書/王榆銓)
判決書指出,2021年7月,王榆銓透過IG邀約小美(化名)見面,雙方在屏東市歸來火車站碰面後,駕車前往屏東某處公園停車場,停妥後2人也移至後座聊天,王榆銓見2人獨處有機可趁,不顧小美反抗,對其強吻、上下其手,小美想逃跑卻發現遭反鎖車內,遭到強行侵犯得逞。
事件發生後,王榆銓遭小美IG訊息質問時回覆,「我很認真誠心誠意道歉,我也知道自己過錯,怕了,就算我不打球這污點也會跟我一輩子」。
審理法官認為,被告正值青壯,即使有性慾需要宣洩,也應該遵循正當途徑,缺乏對他人性自主權之尊重,造成小美生理及心理受到損害及陰影,且犯後仍然試圖卸責,但在IG對話中早已承認錯誤,考量無前科紀錄,依《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可上訴。
王榆銓犯案時為屏東紅尾棒球隊的外野手,還曾入選2021年第三屆U-23世界盃棒球賽台灣國家隊,今年1月入選桃園市成棒球隊,如今涉案判刑出爐,也已自請離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王榆銓先前因家庭因素離開屏東紅尾隊,今年1月到桃園市成棒球隊徵考。桃園市體育局說明,王榆銓案件當時尚未判決,且過去並無不良記錄所以錄取他擔任野手,判決出爐後,王榆銓已自請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