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政府祕書處處長李朝瑭,因在擔任南市農業局長期間,兼任兒子經營的預拌混凝土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判決李申誡。
李朝塘擔任過新市鄉公所祕書、鄉長、農會總幹事,2018年12月獲聘任台南市政府農業局長,今年1月1日擔任南市祕書處處長,比照簡任第13職等。
監院指出,台南市祕書處處長李朝塘,在擔任農業局長之前,就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他擔任祕書處長後,仍未辭去監察人職務,直至台南市政府於銓敘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查核,發現其公司監察人身分,李才在2月14日辭去名人公司監察人一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監院約詢時,李朝瑭稱,名人公司董事長是他兒子,當初是他女兒當監察人,她之後因當公職人員,所以才會換他當,他沒有參與名人公司營運,亦無領薪及公司股份。李說因擔任農業局長太忙,1年多沒放假,忘記了當監察人這件事。
監院依法彈劾李朝瑭,並移送公懲會究責。公懲會審理後,認為有懲戒必要,判決李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