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要連署參選總統的前槍擊要犯藍信祺宣,因遭人檢舉在中山南路的連署攤位,懸掛「殺,蔡英文」布條,涉觸犯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罪遭移送法辦,遭檢諭令5萬元交保。實際上藍信祺嗆聲要殺總統已經不是第一次,在81不但揚言火攻總統府,85年時,他也曾嗆炸李連總部而遭送辦,多年來背負20多項前科。
遭警方開槍緝獲的﹁維安要犯﹂藍信祺,早在17歲時,就犯下當年震驚社會的虎山雙屍命案,隨後又鋸斷鐵窗柵欄,逃出少年觀護所。81年他假釋出獄,因涉及槍械走私,在信義計劃區引爆大批瓦斯桶洩忿,並揚言要﹁火攻總統府﹂,因而引起情治單位的高度重視,1994年前佈下天羅地網將他緝獲,以內亂等罪嫌移送。在警方眼中,藍信祺是一名極度﹁危險分子﹂。
藍信祺16歲時就因犯下竊盜案遭移送,後來他懷疑是2名同學出賣他,因而與同夥將他們誘往北市信義區虎山上,以魚槍射殺滅口。由於藍信祺擅於以假身份掩藏行蹤,成為唯一的在逃者,他雖因入監探視同夥時被識破逮捕,不到1年又以偷來的工具,鋸斷鐵窗越獄。75年間,他在台南安平海邊被查獲,判刑19年,減至13年。
藍信祺於80年假釋出獄,開始出現反社會心理,到處向人揚言要改革社會。81年8月,他因進口6400支空氣槍被警方查獲,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並裁處拘役80天。藍信祺不滿警方之偵辦,隔年5月,兩度在信義計劃區的草叢空地以汽油引爆瓦斯桶,第1次因引線潮濕未引爆,第二次則將裝載瓦斯桶的廂型車炸燬。
警方隨後在現場找到大量反社會的字條和錄影帶,其中談及他將發起內戰,並會在雙十國慶炸掉總統府;幾天後,藍信祺駕駛一輛載有瓦斯桶、汽油、火藥的廂型車,在南港被保大迅雷中隊查獲,藍信祺當場棄車逃逸。
經過三個月的逃亡,藍信祺在國安局及警方聯手追緝下落網,其間他更曾潛入林口戶政事務所,竊得七百張空白身分證,並偽造證件逃避查緝。警方將他依叛亂等罪嫌移送,檢方改以公共危險罪嫌起訴,隨後因精神異常交保獲釋,再度失去行蹤。近年來只要逢總統選舉,藍信祺就會以激烈的言論「參一腳」,也成為另類的選舉人物。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