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公開了保密協議 律師發問:你是不是也要賠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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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昨(20日)公開和陳幸妤的離婚協議內容,要大家看看「第八點」的保密協議,律師劉韋廷看到這一幕後不禁好奇:「趙建銘,你公布了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自己是不是也要賠1億元?」

趙建銘。(圖/中天新聞)

趙建銘昨天現身小港機場,步入入境大廳後全程不發一語,僅發放給媒體一張聲明,特別強調第八點,上頭寫明,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

律師劉韋廷表示,趙建銘雖然將大部分內容都遮住了,但是最重要的第八條,保密條款,卻幾乎完整呈現在大家眼前,他認為,趙建銘把這條拿出來,就是在告訴大家「我為什麼都沒有講話?因為我們有保密協議」,另帶提醒陳幸妤別繼續講。

劉韋廷表示,雖然趙建銘沒有多說話,但為了證明對方有保密義務,自己卻將「保密條款本身」完整拿給媒體看,他直言:「那這份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算不算『協議期間的細節』?如果算的話,那把第八條公布給媒體的人,是不是自己也可能踩到這條線?」

趙建銘拿保密條款出來指控別人不保密,結果為了證明有保密條款,自己先把保密條款公開了,劉韋廷表示,法律上當然不能因此直接說趙建銘一定要賠1億元,因為還要進一步看整份離婚協議如何解釋,以及第八條後面還有一個重要條件:「必須因為違反約定,導致任一方或親屬的隱私受到侵害。」

劉韋廷表示,單純公布「有這個條款」,跟公布婚姻生活、財產、子女、感情等具體內容,法院將來怎麼認定,未必相同,而且即使真的構成違約,約定1億元,也不代表法院最後一定會判1億元,違約金如果過高,法院仍有可能依法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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