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在第20屆總統大選期間發表不實言論,今(27日)遭首爾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若判決最終確定,國民力量黨恐必須返還當年大選獲得約397億韓元(約8.7億台幣)選舉費用補助。
逾億選舉補助金恐要返還
《韓聯社》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對尹錫悅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檢方指控部分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法院認定,尹錫悅在2021年12月14日參加「寬勳俱樂部」候選人座談會時,曾表示自己「沒有介紹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出身的李某律師給尹宇鎮前警察局長」,但法院認為該說法屬虛假資訊,因此判定有罪。
此外,法院也認定尹錫悅於2022年1月17日參加佛教領袖論壇成立活動接受訪問時,聲稱自己是透過黨內人士認識「建真法師」全成培,且沒有與妻子金建希共同見過對方等說法,亦構成散布不實資訊。法院採納特別檢察官團調查結果,認為尹錫悅實際上曾將相關律師介紹給尹宇鎮,並且是在金建希介紹下認識全成培,雙方維持超過10年的關係。
報導指出,根據南韓《公職選舉法》,總統候選人若當選,或取得超過15%的得票率,可由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獲得選舉費用全額補助。但若之後因「當選無效刑」確定,包括被判處罰金100萬韓元(約2.2萬台幣)以上刑罰,政黨則必須返還已領取的全部選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