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水利處表示,台北市河濱公園已全年禁止燃炮放煙火,提醒市民春節期間勿在河濱公園燃放爆竹煙火,否則依照《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可開罰新台幣6000元。水利處強調將派員加強巡邏取締違規行為。

水利處指出,春節期間將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巡查人員將直接取締,並依《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按違規次數及情節開罰每次新台幣2400元至6000元。
水利處河川管理科說明,過去河濱公園曾開放特定時段和區域讓民眾燃放爆竹煙火,但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問題。許多民眾違規在非開放區域燃炮,引起民怨及投訴案件,因此水利處報經市府核定後,自110年7月1日起,台北市河濱公園不分時段一律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
水利處也提醒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非法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台北市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