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花蓮林管處近來強勢剷除非法占用國有地檳榔樹,導致農民畢生心血,一夕泡湯,哭訴無門向議員陳情,盼能放寬30年給予農友緩衝;林管處副處長李政賢回應,縣內檳榔多集中在光復鄉,近年陸續收回1400公頃山坡地造林,依法無權占用就要剷除。
花蓮縣檳榔農民近來接連向縣議會陳情,指控同樣在山坡地,比鄰兩戶的檳榔園,主管機關處理方式卻「不同調」,認為相較國產署權衡、折衷盡力協助檳榔農民,林務局的手段激烈,斷人生路,控訴「如果不是生活所逼,沒人願意在山坡地辛苦務農」。
當地檳榔農建議採取漸進造林搭配逐步撤園的作法,例如以30年,分5期方為完成整體造林目標,第一期6年,先砍除五分之一的檳榔樹後,立即在砍除的檳榔樹間隙地鼓勵種植造林樹種,以分期分階段方式達到撤園的目標,排除水土流失疑慮。
李政賢表示,為保護花蓮國有林地,2004年起逐步對與主管機關無合約關係的無權占用者,依森林保護法公告30日後並剷除地上作物,同時執行造林種植台灣原生林木,該鄉種植檳榔樹約有數十戶,將依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移除山坡地上的檳榔樹。
議長張峻表示,花蓮許多農友一生栽種檳榔,甚至在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實施前就已從事種植,能夠理解農民面對檳榔園遭剷除,生計受損的憤怒心情,若能以漸進造林,給予緩衝時間化解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也真正保障農友的生活。
中時 許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