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每次要丟掉過期食品時,有些明明外觀看起來就很正常,怕丟棄太浪費,你是不是內心總忍不住在天人交戰,各國針對包裝食品之法規不同,日期標示有分好幾種,營養師表示,首先要先搞懂「賞味期限」、「有效日期」等日期差異,才能好好的參考並做出判斷。
營養師吳映澄在臉書分享日期標示。
賞味期限 / best before /保質期
1.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的日期
表示在此日期之前,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
2.常見於進口食品之標示方式
有效日期 / use by / expiry date
1.確保食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由食品製造業者所評估及訂定,確保在此日期之前,食品無變質、腐敗或其他違反食安法之情形發生。
2.台灣現行食品法規之標示方式
過期食品可以吃嗎?
吳映澄說明,若是過了「賞味期限」的食品,還是可以食用,若覺得風味、口感沒有異狀的話,此類食品還是可以食用。因為只是可能沒那麼好吃,但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已經過了「有效日期」的食品,建議不要食用,即使外觀無明顯異狀或變質,還是會建議不要食用。因為食品製造廠商僅對有效期限內的產品,確保食品之安全性及有效性。
吳映澄提醒,如果是已經發霉的食物,雖然肉眼無法辨別,但其實菌絲體早已深入到食物中,請直接丟棄不要食用。食物還是要盡量趁新鮮就食用完畢,每次僅購買所需要的數量,避免過量的囤積,也才能夠吃到最新鮮、安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