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知名遊艇業者張志傑曾因性侵案被判刑4年2月,但未見悔改。2018年,張志傑在台北市一家咖啡廳內,趁女顧客離開座位時,將FM2藥錠加入她的飲料中。女顧客喝下後身體不適,幸運的是,她母親經營的美髮店就在旁邊,她立即前往求救,避免更嚴重的後果。
遊艇大亨張志傑在咖啡店隨機下藥,試圖性侵女顧客未遂。(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張志傑的可疑行徑,並在其住處查獲FM2藥錠及其他物品。同年12月,張志傑又因下藥性侵另一女子被控告。刑事部分,張志傑被判處7年徒刑及10年徒刑,合併執行15年。
民事部分,受害女顧客向張志傑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台北地院判定張志傑應賠償女顧客50萬元,扣除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實際賠償金額為34萬5280元。法官根據證人證詞及醫院檢驗報告,認定張志傑確實有使用藥劑進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