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在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包括總統賴清德等提起釋憲,憲法法庭將在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庭,並在日前裁定暫時處分。對此,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點出4大問題。並認為釋憲結果勢必會對政治產生強烈撞擊與影響。
游盈隆今(3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日前接到一位知名學界朋友來電,對方稱在廣播節目聽到他談到當前國會改革紛爭,特別是談到「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概念,他特別有感,但覺得應該講更多一點才對。自己也就從善如流,多說幾句。
首先,總統制民主的核心憲政理念是「權力分立與制衡」(Sepe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目的是避免立法、行政、司法三權被同時掌握在同一雙手裡,形成專制獨裁的暴政,戕害人民自由。權力分立與制衡,是一體的兩面,缺一不可。有權力分立,沒有制衡,就像一棟房子失去主樑,不可能屹立不搖。當然,如果沒有權力分立,制衡也失去其意義。
游盈隆提到,台灣現行憲政體制較接近法國第五共和的「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核心憲政理念是「權力分立與制衡」,而非「權力融合」,自然也就沒有所謂「國會優位」的問題。
第二,過去兩個多月,台灣出現難得一見的重大憲政爭議。藍白在野勢力聯手將「國會改革法案」強渡關山,最後不但完成立法,也推翻賴總統強力支持的行政院覆議案,現在已進入司法院釋憲階段。自己曾直言無隱地指出,這項重大憲政爭議的本質是黨爭多於理念之爭,講白一點就是高舉國會改革的大旗行政黨惡鬥之實。
游盈隆認為,然而,在野勢力矯枉過正,但並非全然師出無名;執政的民進黨則是反應過度,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挑戰」,昨非今是,就是不讓在野黨越雷池一步。我這樣講,並不是各打50大板,絕非廉價的折衷主義,而是有所本的。
第三,關於在野勢力矯枉過正,但並非全然師出無名,試舉兩個例子。一,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的明文規定,本無爭議;但要求總統現場即問即答,就背離現行憲政體制的基本理念,當然不宜;二,關於立院人事同意權行使,新法主張「以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且應舉行公聽會,被提名人若違反規定得處以罰鍰等等」,強化國會人事同意權,並無明顯不合理之處,應可接受才對。
第四,關於民進黨反應過度,寸步不讓,全面否定在野勢力的修法主張,其中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有意無意中「只要權力分立,不要相互制衡」。的確,那犯了兩大禁忌,一個是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基本原理,權力分立與制衡本是一體的,不能弱化制衡,或不要制衡,有如前述;另一個是忘了「制衡是民進黨的核心價值」,從黨外到執政,民進黨一路高舉「民主要制衡」的大旗,贏得多少人民的掌聲與支持;如今第3次執政,卻開始淡忘,或刻意不理「權力相互制衡」的理念,有數典忘祖的嫌疑,怎麼講都講不過去。
游盈隆最後談到,擾攘多時的「立院職權新法爭議」已進入釋憲的最後階段,社會大眾對釋憲結果是違憲或合憲?看來並沒那麼在意。但對廣大政界與知識界而言,憲法法庭大法官最終的審議表現仍然動見觀瞻,釋憲結果也必將對現實政治產生強烈的衝擊和影響,有關當局千萬輕忽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