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有名王姓女子戀上羅姓人夫,還為他生下一子,羅妻發現後氣得提告兩人通姦。起訴後,大法官去年5月29日宣告通姦罪違憲,王女竟在IG上PO文嗆正宮「快點用民法告我吧,刑法已經無效了喔」,此一囂張行徑也激怒了羅妻,向法院提告求償50萬元。
羅妻指稱,她2016年與丈夫結婚,育有一子且原本生活美滿,直到2019年有朋友告訴她「羅男外遇,還跟小三生了孩子」,她才半信半疑到內湖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不料老公真的在同年9月認養了一個男孩子,同姓羅。
羅妻向法官控訴,她發現丈夫與王女偷情後,身心受創,但因丈夫及夫家不斷道歉且極力挽留,她也考慮孩子需要完整的家庭,故為了子女忍痛修補婚姻關係,但小三卻毫無悔意,還以《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除罪化譏諷,讓她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向小三要求50萬元精神賠償金。
台北地院調閱羅男與王女通姦案的起訴書,王女坦承與羅姓人夫交往9個月,且至少發生18次關係,最後產下一子,士林地檢署則依《刑法》第239條起訴,但通姦除罪後,王女竟在IG發文嘲諷:「快點用民法告我吧,刑法已經無效了喔!」
北院認為王女不思反省,且漠視羅妻的配偶權益及家庭和諧,故判處她需賠償羅妻4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