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修租賃專法,遭民團砲轟最終刪除租客保障「只保房東」,痛批政府宛如「鵝城」。對此,內政部22日澄清,強調將先就具社會共識部分優先推動修法,兼顧雙方權益。

OURs都市改革組織政策研究員廖庭輝(洛書)21日痛批此次修法荒腔走板。他指出,政府最初宣布修法保障房客,導致租屋市場出現預期性漲租;隨後以「權益衡平」為由加入保障房東條款;最後卻因擔心動搖房東出租意願,竟將保障房客的條文全數拿掉,僅保留對房東的保障。
廖庭輝諷刺,去年行政院才宣示要以穩定居住來提升生育率,如今承諾卻被隨便踐踏,直言「這個政府就是一個巨大的鵝城」,如同電影《讓子彈飛》中「豪紳的錢如數奉還,百姓的錢三七分帳」的翻版。
面對民團抨擊修法退讓,內政部於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已於今年4月送行政院審查,目前決定採穩健方式,先針對「各界具共識部分」提出修法。
內政部澄清,並未忽視房客保障,具共識的優先條文包含:明定房東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租金支出抵稅,也不得在租期內任意調漲租金,違者除約定無效外,也將面臨裁罰。同時,新增房東須於租約屆滿前徵詢續約意願的規定,房客也須依限回復,以提早確認租屋安排並減少糾紛。
在保障房東權益方面,針對房客屢欠租金、從事非法活動或嚴重妨礙安寧等情況,將增訂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的規定。至於租約終止後房客拒不返還房屋的問題,內政部原擬依公證法予以強制執行,但在與司法院討論後踩煞車,調整為「經糾紛調處後得強制執行」的方式,後續將再邀集司法院、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研商細節。
內政部強調,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的方向並未改變,現階段先推動具社會共識的條文,針對調處與強制執行細節研商後,會將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續審,期盼健全租屋市場制度。然而,民團對修法歷程的不滿,也凸顯了台灣租屋市場改革在各方利益博弈下的重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