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衛福部立桃園醫院一名卓姓女醫師,6年前在值班時無故離開病房,結果在她離開時病人身體出現不適,後來過了1小時才返回崗位,導致病人錯失黃金救治期,最終變成植物人,讓家屬相當氣憤,向院方及女醫師求償3816萬元,如今台北地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判決書指出,卓姓女醫師在2016年2月27日時,被排定要在下午5時至7時值班,原本她應該要留守病房,但卻無故離開崗位,一名病患在她離開的時候出現胃部不適,護理人員聯繫卓女也找不到人,最終導致該病患因缺氧性腦病變成了植物人。
病患家屬事後提告,不過刑事罪方面不成立,民事方面家屬求償院方及卓女3816萬元,後來院方與家屬談和解,最終敲定給家屬600萬元的慰問金,並在內部會議中決定,要卓女負責當中的21.4%,也就是大約128萬元,但是卓女拒絕,她認為自己在形事上已不獲起訴,代表她沒有醫療疏失,且調解書上載明,給付600萬元的是桃園醫院,而且院方與家屬談和解時也沒經過她同意。
法院審理此案,桃園醫院內部有訂出規章,值班醫師接到護理人員電話後,應於20分鐘內回到崗位,但她卻過了1小時才現身,判定她違反工作規則,應負賠償責任,最終判她應負擔1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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