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佳總董事長炒股 黃明松判囚8年半定讞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股市投資人黃明松8年前分別使用他人證券帳戶,配合當時的佳總公司董事長曾繼立出售持股、炒作佳總及萬潤、佶優股價獲取不法利益,最高法院認定黃明松犯行明確,將他判刑8年6月定讞。

曾繼立部分,去年高院認為他坦承犯罪並繳交全數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可,讓他獲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100萬元,因未上訴已告確定。

中時 林偉信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