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樹林分局21歲員警楊庭豪在2日凌晨值勤時與無照17歲張姓少年發生車禍,顱內嚴重出血,主治醫師判定已兩次腦死,經家屬同意後決定為庭豪器官捐贈,上午11時亞東醫院開記者會說明,將於今日下午2點拔管並捐贈器官包含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角膜、血管、瓣膜,受惠人將超過十人以上。
院方今(4日)在亞東醫院開記者會說明,院方以沉重的心情表示很抱歉沒辦法挽救楊員警的生命,而經法律正常程序,兩次腦死確認後,院方偕同檢察官與法醫已完成器官捐贈相驗。亞東紀念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洪芳明表示,預計於下午2點鐘,進行器官與組織捐贈手術,楊庭豪預計將捐出包括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角膜、血管、瓣膜,受惠人超過十人以上,楊警官遺愛人間。
楊庭豪為家中獨子,孝順且充滿正義感,從小就想做警察,希望能夠幫助他人,從警後熱心助人,更因此上媒體版面,相當受到長官與同事愛戴。楊庭豪2日發生車禍後,雙側蜘蛛網膜下出血,被送往亞東醫院急救,但因傷勢過重,無腦幹功能反應,家屬認為楊庭豪若有意識,肯定也會捐贈器官,遺愛人間,即便萬般不捨也簽屬器官捐贈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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