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1號機7月27日停機除役,電力缺口將更吃緊。國民黨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在本周三(10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排審法案,並在當日力拚送出委員會。知情人士表示,修法不一定能為核電廠延役解套,真正關鍵在建立社會及政治共識。氣候變遷推動委員會7月底召開後,能源結構的建議結論會是核三廠延役與否觀察指標。
AI大爆發時代來臨,經長郭智輝有心在法制面問題解決後,依法行政,在安全方面盡一切努力補強,讓核三機組有機會支援用電成長。核三廠1號機27日屆期後,因沒有提出延役申請換發執照計畫,必須立即停機,對供電缺口,台電上緊發條。
10日在野陣營提出《核管法》修正草案至少五個版本,主要將核電廠「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應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的「期限內」拿掉。依子法規定,必須在執照「屆滿前5年」申請換照規定,由主管機關審核。
即使法制面鬆綁,知情人士說,行政部門必須提出延役計畫,核電廠延役必須進行安全總體檢,並送交核安會審查,過程最快2至3年,台電保守估需3~5年,遵守世界核安規範。7月底將召開的氣候變遷推動委員會,針對能源結構及核電延役議題,能否形成多數決共識,將會是核三廠延役否重要觀察指標。
台電曾評估,核三廠若延役,至少要再投入600億元加強各項安全標準設施,至於一旦延役,至少可以再運轉20~30年以上。(工商時報呂雪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