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刀刺死家暴夫!國民法官判她7年2月 「身心受創未納減刑條件」婦援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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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季姓婦人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凌晨趁丈夫熟睡持雙刀將他刺殺,一審遭判7年2月有期徒刑,此案也是國民法官參審後的首件判決。婦女救援基金會認為,判決未將被害人的身心創傷納入「情堪憫恕」減刑條件,對結果感到相當失望與遺憾。

案發前季姓婦人與丈夫外出身影。(圖/翻攝畫面)

婦女救援基金會指出,被告季姓婦人長期受虐,過程中無力反擊,最終選擇了極端的手段,但在在判決中卻只獲得同情,卻未將被告長期受虐的被害人痛苦與嚴重身心創傷納入「情堪憫恕」減刑條件。

婦女救援基金會表示,「她或許認為只有殺夫才能保護自己和家人,以終結長期受虐的噩夢。這並不是支持或鼓勵暴力行為,而是要從受虐婦女的角度去理解她們所經歷的極端困境。」

婦女救援基金會強調,家暴案件與一般殺人案件有所不同,它涉及到性別暴力議題、父權文化下對婦女角色的詮釋,以及受虐者長期身心受創的情況。如果法官和國民法官缺乏相關訓練和性別敏感度,可能會忽略這些議題,使得判決未能符合真正的司法正義。

婦女救援基金最後提出三點呼籲:

一、「家暴殺人案件審判,應強制引入專家證人,納入「情堪憫恕」減刑條件。

二、審理「家暴殺人」案件司法人員,應具備「創傷知情」知識與「性別敏感」,並從被害人觀點、女性觀點看暴力歷史脈絡而非單一事件。

三、權控反覆受暴型的案件,警方與司法應強力介入,停止施暴行為。政府應以「被害人為中心」,提供中長期服務。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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