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踹妻子頭、胸50下致死!還火燒陰毛拍裸照 變態家暴夫逃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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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屏東曾姓男子因故在大街上痛毆妻子,踹頭、臉至少50下,還在大街做出性侵妻子、火燒陰毛等變態行為導致妻子重傷不治。最高院26日判決出爐,曾男逃死確定。

曾姓男子痛毆妻子致死,還在大街上性侵妻子,遭判處無期徒刑確定。(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2021年12月間,曾姓男子跟妻子到友人住家喝酒,因返家後遲遲不見妻子身影,回頭找尋時雙方在大街爆發衝突,結果曾男酒後失控開始爆打妻子,將她撂倒在地後,出腳狂踹頭部至少50下,還用膝蓋重壓妻子胸腔導致妻子陷入昏迷。

曾姓男子見妻子昏迷後,竟然還指侵妻子,再用打火機燒其陰毛,最後用手機拍下妻子裸露畫面,直到半小時後發覺不對勁,才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曾男事後也遭檢方依「家暴殺人」、「家暴妨害性自主」等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曾男坦承犯案,但稱因為酒醉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並沒有要殺害妻子的意思,事後還叫救護車並主動告知事發經過,應適用自首減刑。法院審酌後一二審皆判他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最高院後,根據一二審對曾男的精神鑑定,認定他於行為時並未失去行為辨識能力,必須承擔罪責,最高院今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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