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位謝姓男子亡故,留下一對未成年子女,而身故後的保險金、撫卹金等1740多萬元則全由未成年子女繼承,家族決定讓阿公擔任監護人,小姊弟2人實際上交由叔叔和嬸嬸照顧。沒料到阿公欠債,領走其中的1400多萬元不還,又說他有權保管,孫子孫女無奈狀告阿公,案經審理時,法官認為阿公不認錯也無悔意,判他2年4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謝男2020年9月間死亡,身故後留下保險金及撫卹金共1740多萬元,由其2名未成年子女繼承,家族經商議後,決定讓阿公擔任監護人,但又因阿公年邁體弱,小姊弟2人實際由叔叔及嬸嬸照顧。
2022年2月間,嬸嬸向法院聲請變更監護權,引發阿公不滿,阿公聲稱嬸嬸要篡奪遺產,因此預先領走1400萬現金,後來小姊弟知道後親自向阿公説明要錢,但阿公依舊不願將錢還給孫子孫女,於是2人無奈在嬸嬸陪同下控告阿公侵占。
本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阿公否認侵占錢財,辯稱是在幫孫子孫女保管鉅款,又數度強調自己身為阿公不可能侵占孫子孫女的財產,但法官檢視警方筆錄時發現阿公在外欠錢,因此在嬸嬸變更監護人後立即去取錢,並拿去還債,後來又改口稱自己名下有有一間透天價值千萬,表示自己有還錢的能力及意願,沒多久又再度改口這是他兒子的保險金,也是他申請的,自己有保管的權利。
由於阿公說詞反覆,一直不願將錢還給孫子孫女,犯後態度不佳,更無知錯、悔悟之意,因此高雄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處阿公2年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