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26日表示,台灣目前無法比較日、韓實施確診投票,是因相關規定不足。(圖/翻攝臉書)
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18:13 加入影音)近期確診者不能外出投票的規範引起爭議,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26日出席指揮中心記者會,說明為何日、韓等過可以實施確診投票,而台灣無法的原因,是因為國內法律對「不在籍投票」的制度缺乏規範,且未有特設投票所制度。
陳朝建表示,日、韓能讓確診者投票,是因為他們可依法採通訊投票、特設投票所等方式,但依我國《選罷法》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現行另有規定安排的,只有投票所工作人員、能在工作地投票,其餘都須在戶籍地投票。
陳朝建進一步解釋,國內大考可設特別考場,是因為法律允許、考試不受戶籍地限制,但投票有限制,因此大考中心可以另找特定場所,且本屆投票所依法規定共1萬7000多個,又分布在各村、里之中,在設立上與考場明顯不同。
陳朝建認為,針對確診者設特別投票所,現行欠缺法律依據,若部分地區確診者較少,特別設立投票所也可能產生法律問題,並不只能考量防疫,呼籲國人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健康權利,投票是公民權利,依法可以出門就能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