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現役軍人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處無期徒刑;若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酒駕或服用毒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此法通過後,軍人酒駕成為民人及公教人員中,刑度最重的一類。
另外,為防堵軍中假消息,立院也三讀通過現役軍人如果捏造或「傳述」軍事上之「不實訊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以下罰金;如果是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訊息,加重其刑最重判處4年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45萬。
所謂「軍事上」的不實訊息,國防部曾作出解釋,範疇包括軍事上的人事、情報、作戰、後勤、武器編裝、軍備等。
中時電子報 戴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