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外媒報導,8名台灣女性在南澳某個果園工作,卻遭到負責人強迫提供性服務,否則就不會安排足夠的工時給她們。對此,有內行的網友在PTT揭露真相,懷疑是雇主擔保沒處理好,對方拿不到永久居留證,因此不高興決定玉石俱焚。
一名在澳洲生活7年的網友指出,根據《每日郵報》報導,這些台灣女性持的是457臨時工作簽證,這類簽證只要雇主覺得雇員能力可以,就能直接替她們擔保簽證,但必須要是經理階級或必要人才,年薪還要達到53900澳幣,達成以上諸多條件後,可以跟澳洲政府申請,並改為永久居留簽證。
原PO質疑,新聞中提到她們時薪才16澳幣,職稱是摘水果,怎麼有可能年收入53900澳幣?而他也提到,《每日郵報》寫的是457,但台灣某日報卻寫417(打工度假簽證),這之中可能還有其他問題。
原PO推論,「合理懷疑應該是雇主擔保沒搞好,沒拿到最後的永居簽證留不下來,這幾個人不爽,最後訴諸媒體決定玉石俱焚」。
中時電子報 杜欣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