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卓志漢因買毒糾紛,與蔡姓父子素有怨懟,去年3月底狹路相逢,蔡男先拿斧頭朝駕駛座猛砍,卓則加足油門朝蔡父撞擊,並壓在車子底盤下,經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士林地院審結,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可上訴。
卓有多項毒品前科,懷疑賣毒的蔡姓男子偷斤減兩,去年3月25日雙方在一處停車場偶遇,蔡男與卓先口角,並從車上拿出一把斧頭,朝桌的車輛駕駛座玻璃猛砍,蔡的兒子見狀,趕緊拉開父親,沒想到卓見蔡站在車頭,竟朝蔡男撞擊並碾壓,經3天急救,蔡仍因顱骨破裂、內臟出血死亡。
卓雖坦承開車,但辯稱是為了自衛,只是想要開車嚇蔡男,後來倒車逃逸,並非要致人於死。
但判決指出,卓已年過40歲,平常以轎車代步,應知車殼、板金多油鋼板構成,重量達上千公斤,撞擊毫無保護的人體,極可能發生死亡,合議庭更改起訴法條為殺人罪,並依法予以減刑,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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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