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恐怖情人陳姓男子不甘蔡姓女友提出分手,從去年3月起計畫報復前女友,不但多次買凶埋伏在蔡女工作處欲潑酸未成,又趁開庭時再花50萬元請張姓男子,趁女方前往開庭時,自己用LINE遙控張男,趁女方離開時在士林地檢署外潑酸,造成蔡女背部3度化學性灼傷,佔體表面積50%。士林地檢署依重傷害、誣告罪將陳男等3名共犯提起公訴。
據了解,陳男對於蔡女的怨恨,自去年3月間開始,為了讓蔡女遭警方調查,陳先叫人破壞自己的機車,並以冥紙製作恐嚇傳單,陳「做賊的喊抓賊」,自己主動到警局報案,塑造成被害人形象,並嫁禍給蔡女,藉以逼她出面。
陳還找人假裝到蔡女工作的飲料店獻殷情,送咖啡、花束、麥當勞,引誘蔡女走出門市外,再伺機潑灑不明液體傷害蔡女,所幸蔡女的同事熱心幫忙,阻止張騷擾,讓蔡女心生疑竇,才沒有離開店面遭傷害。
但陳並未因此罷手,調查蔡女開庭時間,並教唆廖女在庭外守候,進入偵查庭先以「5」當暗號提醒,離開時「6」通知,陳再指使張拿著強酸溶劑,穿著外送服務員的服裝,朝蔡女潑灑強酸。
案發後,陳還正常外出製造與自己無關的假象,並購買一台新的手機,交給中間聯繫的廖女,要求她將舊手機紀錄刪除,刻意製造「斷點」。但動手潑酸的張男,因沒有拿到「跑路費」50萬,躲到宜蘭後有折返回家,而遭警方逮捕,並供出陳男的恐怖計畫。
檢察官將陳的手機送刑事局還原,發現整個犯案計畫,還自己為能順利躲過檢警調查,真是「電視劇看太多」,其中誣陷蔡女破壞機車部分、製作恐嚇信部分,與廖女2人共犯誣告罪,另外,陳又指使張、李2人犯下重傷害罪,則一併起訴,3人現仍羈押在看守所內。
中時電子報 戴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