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公布2017年受理消費爭議案件,共計有1萬127件,超越前年的9142件創下新高,消保官表示,消費者應謹記「二不三要原則」,不衝動購物、不向沒有地址的商家購物,以及要慎選賣家、要充分審閱契約、要詳細檢視商品,確保自身權益。
消費者服務中心統計,去年消費爭議最多的5種類型依序為網路購物、線上遊戲、通訊服務、通訊及周邊產品及家用電器產品,其中網購爭議更高達2229件,不乏臉書廣告惹議。
新北市法制局表示,常有民眾反映透過Facebook粉絲頁或LINE群組購物,事後想依法解約退貨,卻找不到賣家的真實姓名及住址,也不知道該向誰主張權利。
法制局長黃怡騰說,今年度已製作宣導動畫短片於youtube、市府行政大樓電視牆、互動式資訊看板、市民廣場電視牆播放,並規畫於捷運月台電視擴大播出,以盼加強宣導,提醒消費者購物時如何避免權益受損。
消保官王治宇呼籲,消費者於進行交易前應謹記「二不三要原則」,「二不」不要衝動購物、不向沒有地址的商家購物,例如臉書或Line為社群網路服務平台,無須以真實姓名及地址註冊,安全性遠低於購物平台,建議消費者應減少於此類平台進行交易,降低消費風險。
至於「三要」則是要慎選賣家、要充分審閱契約、要詳細檢視商品,消費者應慎選評價優良的交易對象,並充分利用審閱期審閱定型化契約條款,瞭解自身權利義務,另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應仔細檢視商品,如有瑕疵,應立即主張權利,維護消費者權益。
中時 譚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