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院設哪?集中檢疫所列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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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左)與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右)。(取自國會頻道)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左)與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右)。(取自國會頻道)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表示法務部近日就會提出修法,把精神病犯罪監護延長至30年或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質詢,有沒有相關配套,這些人要安置在哪裡?蔡碧仲表示,目前已經有醫療院所在做這事,將來也可以考慮因應新冠肺炎而成立的集中檢疫所,可以拿來運用。

鄭麗文質疑,目前刑法的監護時間有上限5年,這些經障犯罪並不是一時吸毒或喝酒犯罪,上限只定5年?蔡碧仲坦言這是困境,只限制五年,那就算關進去,五年內他就會出來,甚至可能五年不到,被鑑定說他可以出去。

蔡碧仲說,這是好還是不好,這應該有專業機制。但是他殺了人,被社會普遍認為不容的,因此要有機制,比如刑責關到可接受範圍,或是在精神病院待到大眾可接受,像是德國就沒有期間限制,因此監護期間可以延長,延長到我們認為他出來不危害一般人,「不然精神病走在路上,每個人都可能是被害人」,未來這兩天會針對這部份,把5年這不合理的部份,一定要修法。

鄭麗文問如果要安置這些經障犯罪者,要怎麼安置?蔡碧仲表示,衛福部跟法務部已經有共識,現有醫療院所已經在做這事,不過還是不足,因此考量因應新冠肺炎而生的集中檢疫所,將來這些都能拿來運用。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質詢,司法精神病院究竟是由衛福部還是法務部主責?蔡碧仲表示,目前以社會安全回重,內部意見要自己化解。現有醫療院所,全省共有五六所,但這些空間不夠,還有規劃新空間。衛福部負責籌設,而安全維護是法務部負責,會請檢察司把配套提出,兩部配合,衛福部負責院區,法務部負責安全維護,沒有誰主誰輔的問題。

中時 周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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